第四章
那份飯菜我沒吃。
現在的我,不相信任何人。
尤其是火車即將抵達下一站。
看着窗外熟悉的風景,我心裏竟然無比寧靜。
上輩子的我,懷揣着忐忑和希冀下了車,卻被人捂住口鼻,強行帶走。
這輩子的我,當着所有人的面,牽住了吳秀芳的手。
這是我們這趟行程的終點站。
不然上輩子,我也不會傻乎乎地,真的下車。
火車停下的那一瞬,吳秀芳毫不猶豫涌入人群。
她想借着人群擠開我。
但我早有預料,手指死死拽着吳秀芳的手腕。
“死丫頭!你發什麼瘋!想掐死我嗎!”
她的怒罵,我充耳不聞。
指尖發白,也要拽住吳秀芳的手腕。
哪怕到了空曠地帶,我也沒有鬆手。
吳秀芳的手腕早已通紅一片,她氣得接連罵了好幾句髒話:
“現在沒人了你還要抓着我幹什麼!你存心想害死我是不是!”
“賠錢貨!爛貨!賤貨!和你爸一樣沒本事只知道攀附我的賤人!”
“早知道當初你出生時,我特麼就該掐死你!”
原來早在一開始,她就恨我了。
可我不明白,也不能理解。
吳秀芳和我爸是相親認識的。
結婚時,我爸家裏出了五十萬,還把新買的房車,都寫上了吳秀芳的名字。
我爸很愛吳秀芳,哪怕是吳秀芳隨口一提,他也會記在心裏,認真做到。
吳秀芳拿着錢離開以後,爺爺死了。
我爸還拉着我的手,讓我不要恨吳秀芳,因爲她是我媽。
後來他被人舉報,我跟在他身邊,看得清楚。
舉報人就是吳秀芳,舉報原因是毆打妻子。
可我爸老實本分,連架都不和吳秀芳吵。
我想去理論,證明我爸不家暴。
他卻嘆了口氣:“就這樣吧,我們也不要去糾纏她了。”
可話雖這麼說,吳秀芳的動向,我們卻知道得一清二楚。
也知道,吳秀芳拿着卷走的錢,供她第二任丈夫、也就是她的初戀創業。
也是知道那個時刻,我才知道,吳秀芳恨我爸。
她覺得,如果我爸不來相親,她就不會和初戀分手。
父母之間的愛恨情仇,我不做評價。
但她算計我,我自然也該“回報”。
我就這麼站着,等吳秀芳罵到爽,才平靜開口:
“所以呢?媽媽。我是你的女兒,會生生世世、永永遠遠跟着你的。”
“你敢現在拋棄我,我就沖到廣播站裏,發布尋人啓示。”
這話說完,吳秀芳靜靜地看了我一眼。
最後妥協般呼出口氣:“算了,先和我回家吧。”
這不是和解。
而是意味着,接下來我要和吳秀芳一直糾纏。
直到我十八歲,或者我突然消失不見。
我清楚吳秀華,後者才會使她利益最大化。
一路無言。
吳秀芳的新家很大,是一套別墅。
門口站着一個胖墩墩的男孩。
見到我,當即露出不滿的表情:
“媽,你怎麼把這個小賤人帶回來了!”
不等吳秀芳開口,我搶先開口:“自然是因爲我媽愛我,才會帶我回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