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主看到陸沉的第一眼就被他吸引了,對於陸沉提出的形式婚姻她沒放在心上。
日子好過的話,她就不跟陸沉離婚,自己這麼好看,相處久了他會喜歡她的。形婚就不存在了。
要是實在不行,還有兩千塊錢的補償款。
對於喜歡錢又缺錢的原主來說,這不算吃虧。
抱着這樣的想法,兩個人當天領證。第二天就辦了酒席。
爺爺也在辦完酒席的當天離開了人世,他走的很安詳。
辦完了爺爺喪事之後,陸沉帶她去離婚。
結了婚原主才知道陸沉的家庭條件有多好,住在軍屬大院。
婆婆是國營廠的會計,公公是軍區的司令。
陸沉的哥哥在政府部門,嫂子是學校裏的老師。
小姑子在圖書館工作。
她拿着爺爺剛去世要守孝一年爲理由,等一年之後再離婚。
陸沉覺得這樣更好,也就同意了。
公婆讓她去隨軍。陸沉不同意,說家屬院的房子都住滿了,沒有多餘的房子爲理由,把她留在了家裏。
他答應原主在這一年裏,每個月會給她三十塊錢零用。
原主一看也去不了,待在家裏什麼也不做就能有三十塊錢的零用錢,就答應了。
陸沉走了之後。
婆婆一家都對原主非常的好,時間一長,原主漸漸的迷失了自我。
她的本性也隨着跟公婆越來越熟悉而逐漸的暴露出來。
因爲每個月有陸沉給她的三十塊錢。她每天遊手好閒,什麼家務都不做。
每天最重要的事就是出去逛街,買漂亮的衣服,鞋子,化妝品。
餓了就在外頭吃一頓。
至於忙碌了一天的婆婆一家有沒有飯吃,她根本就不管。
也不是她不管,是她的腦子裏沒有這個概念。
她喜歡穿衣服卻不喜歡洗衣服,衣服穿髒了也不洗,沒衣服穿了就去買衣服。房間裏的髒衣服堆成山。
她不覺得亂,從來不收拾。
跟婆家熟悉之後,陸沉給她的錢用完了,她就跟婆婆要。
一開始婆婆還給她,隨着她的花銷越來越大,婆婆也就不給她錢。
她的本性徹底暴露,不給她,她就直接跑到婆婆的房間裏翻箱倒櫃的自己拿錢。
婆婆被她折騰的神經衰弱,最後昏倒住進了醫院。
陸沉知道後回來離婚。
原主死活不離。
陸沉沒有辦法,不能繼續讓他禍害家人,只能暫時讓她去隨軍。
聽說要隨軍,她很高興。
帶了兩大箱的衣服,一大箱子吃的,高高興興的跟着陸沉來了家屬院。
她是個城裏的嬌小姐,來這裏一個人也不認識。
陸沉又對她不冷不熱的,她很不開心。
在她最無聊的時候,認識了家屬院的一個軍嫂。
她們歲數差不多,她把那軍嫂當朋友,什麼事都跟她說。
誰知那個軍嫂沒安好心,把她的那些私密事全部都傳了出去。
家屬院的軍嫂都知道了他跟陸沉是形式婚姻,到現在還沒圓房。
原主知道後非常的生氣,把那軍嫂按在地上打。被其他軍嫂拉開,她認爲是拉偏架。
陸沉回家把她給罵了一頓。
她沒占到便宜還吃了啞巴虧,就對整個家屬院的人恨上了。
開始霍霍家屬院。
家屬院的軍嫂會養雞,種菜,自給自足。
只要是有雞經過她家門口,她不是打死,就是打傷。
沒事了還要就去菜園子裏轉一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