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都機場T3航站樓總是擁擠的,即使是元旦前夕。人們拖着行李箱匆匆走過,臉上或是歸家的急切,或是旅行的興奮。我混在人群中,像個逃兵。
辦理值機時,工作人員看了看我的身份證,又看了看屏幕,友善地提醒:“葉小姐,您原本預訂了今天下午去杭州的高鐵票,需要協助您辦理退票嗎?”
“不用了。”我平靜地回答,“已經退過了。”
她點點頭,不再多問。機票從打印機裏緩緩吐出,北京到成都,單程。
過安檢時,我習慣性地把手機調成飛行模式,卻又在最後一刻取消。萬一林辰......不,沒有萬一了。我狠下心,還是關掉了網絡。
登機口前的大玻璃窗外,飛機起起落落。我坐在角落的位置,看着一架架鋼鐵巨鳥騰空而起,消失在暮色中。手機屏幕暗了又亮,亮了又暗,最終徹底沒了電。
也好,這樣就不必看到那些未接來電和未讀消息,不必面對自己殘存的心軟。
“女士們先生們,歡迎乘坐中國國際航空公司CA1487次航班,由北京飛往成都......”
機艙廣播響起時,我才真正意識到,我真的要走了。離開這座生活了八年的城市,離開那個我以爲會共度餘生的人。
飛機滑行、加速、抬頭。失重感傳來的瞬間,我閉上眼,腦海中卻不受控制地閃過無數畫面:
三年前的初春,在學校圖書館,林辰坐在我對面,趁我抬頭時迅速在我筆記本上畫了只醜醜的小兔子,旁邊寫着“可以做我女朋友嗎”;
兩年前的夏天,我們租下那間小公寓,他抱着我在空蕩蕩的房間裏轉圈,說“終於有我們的家了”;
一年前的冬天,他單膝跪地,不是求婚,而是舉着一枚素圈戒指說“先訂婚好不好,等我工作穩定了就娶你”;
還有那些細碎的日常——他煮糊了的粥,我織歪了的圍巾,我們一起養死的盆栽,深夜互相依偎看的老電影......
每一個瞬間都曾真實地溫暖過我的心。
可也是同一個人,會在約會中途接起學妹的電話,輕聲細語安慰半小時;會在我生日那天遲到兩小時,因爲要幫學妹搬家;會在我提出對這段關系的不安時,用那雙溫柔的眼睛看着我說“今今,你要相信我”。
我相信了,一次又一次。
直到相信變成自欺欺人,直到等待變成習慣,直到我的心被那些“只是學妹”“她需要幫助”“你別這麼小心眼”磨出了一層厚厚的繭。
“女士,需要飲料嗎?”空乘溫柔的聲音打斷了我的思緒。
“礦泉水,謝謝。”我接過紙杯,小口啜飲。冰涼的水滑過喉嚨,讓我清醒了幾分。
舷窗外,雲海在夕陽下翻滾,染成絢爛的金紅色。這般壯麗的景象,本該有人分享的。我下意識摸向旁邊空着的座位,指尖觸到冰涼的皮革,又縮了回來。
三個小時的航程,我半睡半醒。每當閉上眼睛,就會夢見林辰在江南的雨巷裏找我,背影焦急;可當我走近,他卻轉身牽起了另一個女孩的手。
驚醒時,額頭上全是冷汗。
“各位旅客,我們的飛機即將降落成都雙流國際機場,當地氣溫3攝氏度,陰天有小雨......”
成都。我有多久沒回來了?
自從父母退休後搬去海南,這座城市於我,就只剩回憶和程煜了。
飛機觸地時的震動讓我回過神來。隨着人流走出廊橋,踏入航站樓的瞬間,溼潤的空氣裹挾着熟悉的、若有若無的麻辣香氣撲面而來。
這是我的故鄉,我生長了十八年的地方。
手機充上電開機後,果然涌進無數條消息和未接來電。林辰的微信一條接一條,從最初的“到客棧了嗎”,到“怎麼不接電話”,再到“今今,你在哪”,最後一條是二十分鍾前:
“接電話,求你。”
我手指懸在屏幕上方,最終還是跳過了這些消息,點開了程煜的對話框。
他最後一條消息是一小時前:“我到了,在老地方等你。奶茶捂在懷裏呢,還是熱的。”
我幾乎能想象他說這話時的表情——眉毛微挑,嘴角帶着那抹標志性的、有點痞氣的笑。
拖着行李箱往出口走,步伐越來越快,幾乎要跑起來。穿過人流,轉過拐角,然後——
我停住了。
接機的人群中,他站在那裏,穿着一件深灰色的羽絨服,手裏真的捧着一杯奶茶。十年了,程煜變了,又好像沒變。個子更高了,肩膀更寬了,少年時的青澀褪去,輪廓更加分明。可那雙眼睛,還和記憶中一樣,明亮,清澈,望向我時帶着毫不掩飾的關切。
他幾乎同時看到了我,眼睛一亮,大步走過來。
“葉今今。”他停在我面前,上下打量了一番,眉頭微皺,“瘦了。”
然後他把奶茶塞進我手裏,很自然地去拉我的行李箱。指尖相觸的瞬間,奶茶的溫度透過紙杯傳到掌心,燙燙的,一直暖到心裏。
“雙倍珍珠,少糖,熱的。”他說,“嚐嚐還是不是那個味道。”
我吸了一口。濃鬱的茶香混合着奶香,珍珠軟糯Q彈,甜度剛好。和記憶中的味道一模一樣,就好像這十年從未流逝。
“好喝。”我的聲音有點哽咽。
程煜看了我一眼,沒說什麼,只是拍了拍我的頭,動作自然得像我們還是一起上學的時候。
“走吧,車在外面。”他接過我所有的行李,“先送你去酒店,還是......”
“酒店。”我立刻說。雖然程煜在成都有自己的房子,但此刻我需要一點空間,一點緩沖。
他點點頭,似乎早料到我會這麼說。
去停車場的路上,我們沉默着。不是尷尬,而是一種默契的安靜。他走在我外側,像小時候一樣,爲我隔開擁擠的人流。
上車後,暖氣開得很足。程煜調好導航,卻沒有立刻啓動車子。
“吃晚飯了嗎?”他問。
我搖搖頭。從早上到現在,除了那杯水,什麼都沒吃。
“就知道。”他一副“我早就猜到”的表情,“帶你去吃串串?還是你想先休息?”
“串串。”我毫不猶豫,“要最辣的那種。”
程煜笑了,眼角有細細的紋路:“行,那就去我們以前常去那家,老劉的店還開着呢。”
車子駛出機場,融入成都的夜色。窗外掠過熟悉的街景,有些變了,有些還是老樣子。錦江的水在霓虹燈下泛着粼粼波光,路邊的火鍋店冒出騰騰熱氣,空氣裏彌漫着花椒和辣椒的香氣。
這就是成都,鮮活,熱烈,從不掩飾自己的味道。
就像程煜,十年了,他還在那裏,在我需要的時候,遞給我一杯熱奶茶。
“程煜。”我看着窗外飛逝的燈火,輕聲說,“謝謝。”
他握着方向盤,目視前方:“謝什麼。小時候你爸出差,你不也總賴在我家吃飯?”
“那不一樣。”
“有什麼不一樣?”他轉頭快速看了我一眼,“葉今今,你記住,無論你飛多遠,成都永遠有你的家。我......”他頓了頓,“我們永遠在這兒。”
我知道他沒說完的話是什麼。我們都知道,但誰也沒點破。
有些感情,像陳年的酒,封存得越久,越不敢輕易開啓。因爲一旦打開,就再也回不去了。
老劉的串串香店藏在一條小巷深處,招牌已經舊了,但門口排隊的人還是那麼多。程煜顯然是熟客,跟老板娘打了個招呼,我們就直接進了裏間一個小包廂。
“還是老規矩?”他問我。
“嗯。”
紅油鍋底端上來時,翻滾的紅色湯料裏漂滿了花椒和辣椒,熱氣騰騰,辛辣的香氣直沖鼻腔。我深深吸了一口氣,突然覺得鼻子發酸。
這才是活着的感覺,鮮明,熾熱,不摻半點虛假。
程煜麻利地調好蘸料,又給我倒了一碗冰粉:“先吃點甜的墊墊,不然胃受不了。”
我聽話地吃了幾口冰粉,涼絲絲的甜意在舌尖化開。然後拿起一串牛肉,在滾燙的紅油裏涮了涮,蘸滿調料,送入口中。
麻辣鮮香瞬間在口中爆開,辣得我眼淚一下子就出來了。
“慢點吃。”程煜遞過紙巾,眼神裏有擔憂,但更多的是理解。
我沒有說話,只是一串接一串地吃着。辣味刺激着味蕾,也刺激着淚腺。我分不清流下的眼淚是因爲太辣,還是因爲壓抑了太久的情緒終於找到了宣泄的出口。
程煜也不勸,只是默默給我遞紙巾,給我倒豆奶解辣,把我愛吃的菜都涮好放進我碗裏。
就像很多年前,我考試考砸了,他也是這樣,帶我來吃串串,不說安慰的話,只是陪我吃到嘴唇發麻,吃到所有委屈都隨着汗水眼淚一起流出來。
吃到一半,手機又震動起來。還是林辰。
這次我沒有掛斷,也沒有接,只是看着屏幕上的名字不斷閃爍,直到最後暗下去。
然後一條微信彈出來:“今今,我到了西塘,客棧老板說你沒來辦理入住。你在哪?我很擔心你。接電話好嗎?”
緊接着又是一條:“是不是我遲到讓你生氣了?對不起,我真的很抱歉,但小雪她當時在機場真的慌了,她一個人,又情緒不穩定,我怕她出事......”
程煜瞥了一眼我的手機屏幕,沒問什麼,只是說:“要回嗎?”
我搖搖頭,放下手機,又拿起一串土豆片。
“他......一直這樣?”程煜還是問了,語氣很平靜,沒有評判,只是詢問。
“變本加厲。”我苦笑,“最開始真的只是偶爾幫忙,後來就成了習慣。他的時間,他的關心,他的承諾,都可以因爲‘她需要幫助’而往後排。”
“你忍了多久?”
“三年。”我說出這個數字時,自己都覺得不可思議,“或者說,我自欺欺人了三年。”
程煜沉默了一會兒,往鍋裏下了盤鴨血:“今今,你記得高中時,你養的那只倉鼠嗎?”
我愣了一下,點點頭。那是一只金絲熊,我叫它元寶。
“元寶越獄了好幾次,每次你都滿屋子找,找到了又放回籠子裏。”程煜慢慢說,“後來有一次,它又跑了,你沒再找。我問你爲什麼,你說,‘它要是真的想走,找回來也會再跑的’。”
我怔住了。我完全忘了這件事,但程煜記得。
“感情也是一樣。”他看着我,眼神認真,“一個人要是真的想留下,就不會一次次離開。如果他走了,那就讓他走。強求回來的,也不再是原來那樣了。”
我低下頭,看着碗裏紅豔豔的油光,突然明白了什麼。
這三年,我就像那個一次次找回倉鼠的自己,以爲修補好籠子,加固好門窗,就能留住想走的心。可實際上,如果一個人真的想走,任何牢籠都關不住他。
而我,不該做那個永遠在修補牢籠的人。
“你說得對。”我深吸一口氣,“所以這次,我不找了。”
程煜的嘴角揚起一個淺淺的弧度,舉起手中的豆奶:“慶祝一下?”
“慶祝什麼?”
“慶祝你終於願意回來了。”他的杯子輕輕碰了碰我的,“雖然晚了十年。”
我笑了,笑着笑着,眼淚又掉下來。但這一次,不是傷心,而是釋然。
這頓串串吃了兩個小時。我們聊了很多,聊成都的變化,聊彼此這些年的事,聊以前同學的近況。唯獨沒聊林辰,沒聊我爲什麼突然回來,沒聊我接下來要怎麼辦。
就像某種默契,他給我空間,讓我自己決定什麼時候開口,說什麼。
結賬時,老劉親自過來打招呼,看着我們倆,笑眯眯地說:“喲,你倆可好久沒一起來了。還是老樣子,一點沒變。”
我和程煜相視一笑。
是啊,有些東西變了,但有些東西,真的沒變。
走出店門,成都下起了小雨。細雨如絲,在路燈下泛着金色的光。程煜撐開傘,大半都傾斜到我這邊。
“送你回酒店?”他問。
“嗯。”
車上,暖氣再次打開。雨刷有節奏地擺動,劃開玻璃上的水痕。電台裏在放一首老歌,是周傑倫的《安靜》。
“我會學着放棄你,是因爲我太愛你......”
我靠在椅背上,閉上眼睛。疲憊感終於席卷而來,但心裏卻異常平靜。
到酒店時,雨下得更大了。程煜送我到大堂,把行李箱交給我。
“明天有什麼安排?”他問。
“睡覺。”我老實說,“睡到自然醒。”
“好。”他點頭,“醒了給我電話,帶你去吃好吃的。或者你想自己待着也行,不勉強。”
他總是這樣,給我選擇,從不強求。
“程煜。”我拉住他的衣袖,這個動作也是小時候常做的,“謝謝你。真的。”
他看着我,眼神在酒店大堂的燈光下顯得格外溫柔:“葉今今,你不用謝我。我只希望你快樂,像小時候那樣,沒心沒肺地笑。”
我點點頭,鬆開手。
他轉身要走,又回過頭:“哦對了,奶茶好喝嗎?”
“好喝。”我笑了,“和十年前一樣。”
“那就好。”他也笑了,“晚安,今今。”
“晚安。”
看着他走進雨中的背影,我突然想起十年前在機場,他也是這樣轉身離開的。只是那時,我知道我會回來。而現在,我知道,這次我是真的回來了。
回到房間,我洗了個熱水澡,換上睡衣,終於有勇氣打開手機。
林辰的消息已經堆到了99+。從焦急到擔憂,從道歉到疑惑,最後幾條已經帶着些許惱火:
“葉今今,接電話!”
“你到底在哪?這樣有意思嗎?”
“好,如果你不想理我,那我也不煩你了。等你冷靜了我們再談。”
看,這就是林辰。永遠覺得問題出在我“不冷靜”,在我“小題大做”,在我“不理解他”。
我一條條看完,內心平靜得連自己都驚訝。曾經,他的一句話就能讓我情緒起伏,他的一個表情就能讓我揣摩半天。可現在,這些文字就像隔着一層玻璃,我能看到,卻感覺不到溫度。
最後,我回了一條:
“林辰,我不在西塘,也不會去了。我們分手吧。行李我會找時間收拾,鑰匙放在物業。祝你幸福。”
發送,然後關機。
沒有解釋,沒有控訴,沒有給他任何反駁或挽回的機會。因爲我知道,任何對話最終都會被他引向“你太敏感”“她只是學妹”“你爲什麼不能理解我”的死循環。
而我已經厭倦了在那個循環裏打轉。
窗外,成都的雨還在下,淅淅瀝瀝,像是要洗淨一切過往。
我把頭埋在枕頭裏,終於放任自己哭了出來。不是爲失去林辰而哭,而是爲那個在他面前委曲求全了三年的自己而哭。
哭着哭着,我睡着了。
夢裏沒有江南煙雨,沒有失望的等待。只有成都的麻辣鮮香,和一杯永遠溫熱、甜度剛好的奶茶。
這一次,我真的回家了。